由于喇叭的用戶范圍極廣,喇叭可靠性的試驗廣發大同小異,但是在試驗應力和失效判斷依據上存在一定差異,所以我們毅廷喇叭廠家主要從試驗目的,試驗應力和失效判斷方面做討論。
喇叭可靠性試驗通常分為環境試驗、壽命試驗、篩選試驗、現場試驗和鑒定試驗等。喇叭的可靠性試驗經常接觸到的環境試驗、壽命試驗和現場試驗。
喇叭的最大噪聲功率試驗在某種程度上可以反映喇叭可靠性的狀態,但并不是嚴格意義上的可靠性試驗。然而因為其試驗方法、試驗應力和失效判據等,與其它可靠性試驗項目有很大的關聯,一些爭議也源于對該試驗的認識,我們毅廷喇叭廠家需要作一些討論。
該試驗項目的節目源濾波器常見的有GB,IEC,DIN,JIS,EIA和IHF等,前4項是等效的,有些用戶可能不是很了解,需要做好解釋。相當多的國外用戶,尤其是大用戶要求在20Hz~20KHz范圍內進行試驗,這與GB標準的規定是有區別的,試驗結果表現為失效率升高。
GB/T9397-1996《直接輻射式電動揚聲器通用規范》中對失效判據的描述是"試驗后應無熱損傷和機械損傷,并符合4.2要求“通用規范中4.2要求是對發生異常是指無聲、碰圈、明顯垃圾聲、嚴重異常聲和機械聲等。所以試驗有實效判據應該并列分為兩類,第一類是熱損傷和機械損傷,第二類是發聲異常。實際的情況是第二類(發聲異常)發生時,一定出現了第一類失效(熱損傷和機械損傷)。第一類失效(熱損傷和機械損傷)發聲時缺不一定就能明顯覺察出第二類失效(發聲異常),列如喇叭的多股編織線斷了,若干股,已出現打火現象,在特殊環境下使用已具備危險性,但是純音檢聽扔能符合通用規范中4.2要求。又例如使用愬膠部件的喇叭,愬膠件出現變形或熱熔現象,在實驗室條件下純音檢聽也能符合通用規范中4.2要求,但是由于實際使用條件或安裝條件的差異,卻可能使揚聲器愬膠件的該類變形或熱熔現象趨于嚴重而導致失效。所以僅以第二類失效作為該試驗的失效判據是片而的,這是產生試驗結果爭議的主要原因。
有些用戶對試驗前后的喇叭指標的變化幅度會提出要求,如諧振頻率、阻抗和靈敏度等,變化幅度如給得較小,對中低檔喇叭而言,我們毅廷喇叭廠家覺得有相當的難度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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